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应遵守劳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该工种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并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后,解除本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工资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对于毕业生来说,了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的要求是必要的。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学院、学校盖章,纳入正式就业方案,并打印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份内容相同,签字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就业协议书》需要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的盖章后,方能纳入正式就业方案,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学校进行盖章。
根据正式上报的就业方案,学校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打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并寄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借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则凭借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手续。如果毕业生持有报到证却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下面是《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要求:
1、本协议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发,每份都有对应的编号,一式三份,一人一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三份中遗失任何一份协议书都将无效。
2、填写时请使用黑色钢笔,不得使用其他类型的笔。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相关说明,不要涂改。
4、“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中,健康状况可填写“良好”,“专业”填写“法学”,“学制”填写“四”,“学历”填写“本科”,“应聘意见”可填写自己的意向或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内容,“联系电话”填写最能联系到毕业生本人的电话,协议书详细说明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需知》。
5、《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外附上书面约定条款)。
6、“用人单位名称”由用人单位填写,必须与单位有效的印章上的名称一致。
7、“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由用人单位填写,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机构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便于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后转寄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