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其他:
二.乙方责任:
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时间段,期间自行安排人员到指定的加工场地进行加工作业;
2. 自己负责加工人员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工作纪律等的统筹和管理;
3. 加工内容:插件、后焊、装配、全检测试、成品包装(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电子元器件脚);
4. 加工作业工序(装配、插件、包装)可以自由安排,全检测试流程(先后顺序、测试规格、测试方法)必须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执行;
5. 加工期间有责任维护、保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具、设备、仪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
6. 需要调整加工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场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7. 加工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饮食、抽烟、休息闲聊、会客等应在甲方指定位置;
8. 有责任对产品材料、工具设备等保管、保护;
9. 必须在互相协定的完成期内结束产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误交货期,应负相应责任;
10. 包装后之成品经过甲方QA检验合格者为加工完成。
11. 三.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者须赔偿对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之百分之百(100%)。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责任:若客户有问题反馈,经过双方分析:1.材料不良、电气设计不良、结构设计不良等由甲方负责。
2.插件、装配、包装、测试等人为工艺造成不良应由乙方负责。
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周):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计算至第七个工作日甲方于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补充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自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权责。
深圳市森树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人签名/签章:
陈生虎 (为代表) (乙方)负责人签名/签章: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系列化妆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化妆品统一以甲方名义生产,乙方负责其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2、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资金、技术、销售(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允许乙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有关证号〔上海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__)卫妆准字06-xk-0016号、生产许可证:xk 16-108-__〕。
4、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产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制订的标准执行,如有产品需自拟标准,则甲方可以负责申报,费用有乙方支付。
5、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其包装标签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