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劳务地点:
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劳务地点暂定为____。
二、劳务费:
劳务费暂定为____元/天(大写:人民币),以下简称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____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