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六、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以协商结论执行。
第十二天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