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合同自 __ __ __ __年 __ __月 __ __日起 至 __ __ __ 年 __ __月 __ __日截止。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 本项目指定收款人为: 武汉市荣泰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 指定唯一收款经办人为 __吝汉武 __联系电话: 服务热线: 咨询热线:
此项目指定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武汉武昌 __ __
甲方:
公司地址: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保证存入甲方指定银行或支付宝账户 户名:魏义雄!卡号:
建行:
工行:
农行:;
支付宝帐号: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