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办理离职转移手续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二)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三)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培训、保密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归还所有甲方的以及与甲方有关的资料、物品、产品目录、合同、文档、软件、磁盘、光盘等,并不得在乙方个人或者他人处保留上述资料、物品、产品目录、合同、文档、软件、磁盘、光盘等的原件或复制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提前1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乙方欲续订或终止本合同,也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期限届满,任何一方未取得书面通知的,视为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其它原因而导致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立即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完毕如下离职手续:
(一)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指定人员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二)乙方向甲方有关部门交接甲方公司财物。
(三)乙方须清偿所欠甲方的款项;依法、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等。
(四)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去向。 (五)甲方须自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10日内,按乙方提供的去向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六)甲方须自乙方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第一个工资发放日,向乙方支付最后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愿意提供无偿协助。
第六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效,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其经济补偿及赔偿费用的支付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国家、地方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需付壹仟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按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无法计算损失金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拾万元。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工作需要订有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离职之前未与甲方一次性结清应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欠款、经济赔偿金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性收入及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之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以下文件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入职承诺书、员工登记表。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徽至学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