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包范围:乙方负责从基础以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的钢筋分项工程施工,并负责设计施工图及变更图。
3、施工单价:按照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工价包含施工过程中除钢筋材料外的所有耗材、施工机械和用具,以及承建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和集中堆放等。
二、质量要求
1、施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钢筋加工和安装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变更图的尺寸施工,如不按图纸要求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完成每道程序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不能影响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乙方必须向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4、钢筋加工和焊接必须规范且牢固,焊接接头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的强度。
5、乙方必须提前6天向项目部报告所需的钢筋数量,项目部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保证定量供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和材料浪费,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7、如果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发现乙方未按照图纸要求预留好保护层厚度导致露筋,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未安装完的钢筋等材料必须及时收回,并堆放到指定地点,不能乱丢乱放。如发现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施工安全
1、乙方合同签定人是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对于在各班组施工范围内发现不戴安全帽的工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班组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班组罚款:200元,依此类推,对于重犯者将进行更严厉的处罚。罚款金额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过程中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也将按照本条执行)。
3、在施工现场,如有人员不听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罚款200元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