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盖章或者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
1.2工程地点:福建省宁化县曹坊镇
1.3工作范围:第 F 标段范围内为黄金进1#桥、黄金进2#桥的墩台身、盖帽梁及附属工程、预制空心板梁、桥面系、防撞护栏的施工。
1.4劳务协作内容: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为确保工程争先创优规划实施,桥梁施工进行动态调整。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奖罚规定。
第二条 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何一期计价款中扣除该罚款。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详见附件三《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