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20%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剩余款项即为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③若建设单位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暂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风险。
九、甲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负责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现场交付。
2.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指挥和协调,负责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乙方实施。
3.负责定期实施复核测量,日常施工测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4.负责设计变更的数量计算和技术交底,所有设计变更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书乙方,作为增减工程数量和工程价款依据,任何口头形式的变更一律无效。
5.甲方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代办签证,处理应由甲方处理的施工事宜。
6.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抢险。
7.按时交纳工程营业税。
十、乙方责任(根据协商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2、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的,应积极挽回影响,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 元的罚款。
4.乙方应管理好自己员工,经常进行民风民俗教育,不得与外界发生纠纷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5.乙方应做好劳务工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6.乙方不得将施工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责任自负。
7.无条件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调整。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
在本合同出现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解决纠纷的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并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完善之处,以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