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根据协议的第六条,本协议一共有3份,双方各持一份,同时提交给太原仲裁委员会。
以上是双方就医疗纠纷达成的协议内容。双方同意遵守该协议,并在仲裁结果生效后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医院
乙方:____(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__曾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1. 医疗费:根据患者的实际治疗费用进行补偿;
2. 交通费:根据患者的交通费用进行补偿;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患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进行补偿;
4. 残疾赔偿金:根据患者的残疾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5. 死亡赔偿金:根据患者的死亡与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6. 后续治疗费:根据患者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补偿;
7.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患者需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进行补偿;
8. 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患者的精神损害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9. 其他:根据双方协商的其他补偿项目进行补偿。
第二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一条定的款项;
第三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