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甲方合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的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由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和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的要求。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与沿线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工作,并负责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的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并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为: 1965042.2元,按照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计算超出图纸部分的费用。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后支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后支付总造价的20%,封顶后支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支付10%,工程竣工后支付15%,余款5%于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为5个月,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