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乙方保证派出的保洁员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规定及标准完成保洁服务工作;
7.3 乙方派往甲方保洁员平均工资不得低于¥900元/人/月;
7.4 乙方保证提供保洁物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数量、标准、产地、单价,并确保物料及时配给不缺货;
7.5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保洁员考勤表支付保洁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及年假加班费由乙方负责,加班费发放按国家标准执行。
7.6 乙方每月20日前将保洁员工资册交由甲方签字确认。
7.7 乙方负责派往甲方保洁员的用餐;
7.8 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人数派往甲方保洁员,如因故缺人一月之内累计不得超过3人次;
7.9因乙方保洁员违规操作造成的机械损坏及意外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相应赔偿;
7.10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派遣符合标准的保洁员,甲方有权自行招聘保洁员,乙方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误一日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的3%作为违约赔偿金;
8.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并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当月重大投诉超过三次,甲方有权扣除总金额5%的处罚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超过10万元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3 因乙方缺编造成其他保洁人员加班时,乙方按甲方考勤表支付加班费用,加班费发放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九条 其它
9.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