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确需变更或补充本合同,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的申报项目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
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前两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因第三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权威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3.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的;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之目的不能实现的;
(4) 双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七、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履行本合同而得知的对方的技术及业务上的信息,且对方认可该等信息属于秘密信息,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均对该等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泄露。对于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双方员工,一方应事先与该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将该等信息提供给该员工。因该方员工违反保密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由该方承担赔偿责任。
2. 除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的内容予以公开或向任何第三者泄露。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及时圆满协商解决的情形下,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依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避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付款时间不受此限制)。合同终止日时甲方已经进行申报的项
甲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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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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