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新建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目前工程已经竣工,进入档案编制前期阶段,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
本合同要求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有关建设前期批文和施工材料、监理材料等一系列材料。乙方必须按《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的要求执行,并要求通过档案编制的验收工作。
(三)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整理组卷新建工程的技术服务。
(四)服务方式:
乙方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等有关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竣工资料 进行鉴定、整理、组卷和各种技术服务等项目。
(五)服务要求:
1、乙方为甲方编制的竣工档案规格必须是A4幅画(210mm-297mm)。
2、指导竣工图折叠按国家GB10609.3-89技术制图折叠标准,必须是A4幅画(210mm-297mm),图纸标题露在图纸右下角。
3、乙方为甲方鉴定、整理、编制、组卷的竣工档案,所使用的案卷封面、目录等装具,均符合国家GB/T11822-89科技档案标准。
4、乙方按该项目建安预算造价1600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用。(详见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竣工档案,一套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颁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另一套交甲方。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须提供:
1.建设单位前期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等;
2.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一切有关施工图、变更图等材料;
3.监理单位的质量签证材料;
4.各部门竣工验收材料(消防、环保、电梯、民防、绿化、工程设备案等);
5.施工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乙方须做到:
1.指定专人负责代理编制工作;
2.对档案进行分类汇总、编目、整理,需要验收资料保证齐全完整;
3.协助组织档案工作验收。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