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固定)(移动)
常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联系人:与乙方的关系:
联系电话:(固定)(移动)
常住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的类型为:
A.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限期个月。
B.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和使用期待遇: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试用期表现提前转正。
第三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为元,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工资元;通讯补贴元;交通补贴元;其他补贴元。试用期期满,经甲方考核符合录用条件后,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工作岗位(职务),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部岗位(工种)工作,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等,按所在甲方岗位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公司《广告部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乙方所担任岗位的考核规定之标准。
第六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的地点。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