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 为乙方履行会计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 对甲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3. 享受甲方差旅费报销。
4.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5.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6. 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有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合同解除后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白水江林业局劳资科财务科各执一份。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商协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负责人:
1、经甲方和乙方负责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2、乙方负责人必须保证甲方施工期间充足稳定的施工人数,并以1000-1500元风险抵押金的方式向甲方作出具体承诺。且对乙方施工人员在雇佣期间一切违规及违法行为负完全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正常的施工作业。
5、乙方在施工中间除(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例外)一律不准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