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叁拾肆万伍千元)的预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毕,送电成功后,乙方开据合同全额6.13%的东丰县地税建筑安装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叁拾肆万伍千元);
5、余下合同总金额10%(壹拾壹万伍仟元)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自线路投运之日算起运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余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给服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委托方按损失予以补偿给服务方。
2、委托方不支付报酬或支付报酬不足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服务方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或延迟交付服务成果并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服务方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给委托方。
2、服务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缺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损失。
3、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技术资料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执行工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
中介方: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项目名称:
二、有效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四、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