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
第六款
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