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自装货终了办妙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品运到目标港。不然按货规第三条法则负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起航关联
乙方在船舶装终了起航后,即发报关照甲方做好卸货筹办。如需领航时亦关照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候
甲方包管乙方船舶到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不然甲方按超出时候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进程中,因气候感化时候装货功课的时候,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感化时候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教导工人按章操纵,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包管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定前提所产生的吃亏外,对输送货品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当真。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 水运货品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品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的运费的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 港口收费法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公约经两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根据与甲方顺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分各存一份备案。
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由两边根据 交通厅海上运输办理的有关法则富裕会商,做出补充法则。补充法则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本公约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办理构造签证)。
甲方 (盖印)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盖印)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订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