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清洁消毒前后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对)
84.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对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对)
85.食品加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无需卫生培训可直接上岗。(错)
86.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现患有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员工,应立即开除。(错)
87.食品加工人员操作中不小心切到手指造成明显皮肤损伤,经包扎可以继续在配料岗位工作。(错)
88.食品加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应佩戴饰物,但可佩戴手表。(错)
89.食品加工人员个人使用的水杯可以直接放在生产车间操作台上。(错)
90.食品加工人员工作过程中,上厕所后继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洗手,可不用再次消毒。(错)
91.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对)
92.食品生产车间应设置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对)
93.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定期清除废弃物,对于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对)
94.食品加工人员可穿着工作服或者个人服装进入作业区域。(错)
95.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对)
96.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做好明显标记。(对)
97.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避免污染食品原料。(对)
98.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对)
99.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对)
100.鼓励采用HACCP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对)
101.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对)
102.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
103.应急情况下,可临时使用食用油脂或工业油脂对生产设备上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进行润滑。(错)
104.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对)
105.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备维护、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降低食品受到异物污染的风险。(对)
106.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对)
107.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用,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对)
108.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应由生产企业全项目逐批自行检验,不得委托检验。
(对)
109.食品生产企业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对)
110.食品生产企业对新购买的分析天平只需要进行一次检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