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售卖需要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通知甲方。
第六条退货换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不允许退店退货。
2.经营以后,必须履行__3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3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七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品牌使用费不退。
2.乙方经营期满三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7天没下要货通知单,又无书面说明。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终止加盟资格
第八条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加盟条件相关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品牌使用费、市场保证金、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
3.本合同必须和《供货协议》、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