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双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