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出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八、亏损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出资各方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九、公司的解散及解散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不再继续经营的;
②公司业务不能继续进行的;
③公司事务违反法律被撤销;
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解散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交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十一、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