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如不能实现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营业损失。
3. 因外力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如地震,洪灾,战争等)造成的经营终止,甲乙双方互相都不承担对方的损失。
4. 在因国家力量(拆迁)的影响下,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也不需赔偿。
5. 如因经营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6. 乙方因场所内的经营设备故障或其它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营业损失的全部责任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可又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立条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_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_年月日至2_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_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