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