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洗衣机一台,家具一套,饮水机一台,沙发一套。梳妆台一个,储存柜一套。生活用品。总计约8000元。女方自愿放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生活,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五,双方确认对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得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签字)
女方: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