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如乙方被高校录取,则甲方的服务期限为自乙方入学之日起 日内,入学日期以乙方被录取后甲方的通知为准。如乙方未被高校录取,乙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申请退费或者延期。
3.2 冻结课程:
3.2.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冻结课程,但有且仅有一次冻结机会,且冻结的时限不得超过90天,乙方在申请冻结前应合理预估需中止课程的时限,对于延长冻结时限的申请甲方不予受理。
3.2.2冻结期间,乙方的服务期自中止之日根据实际冻结期限相应顺延。
3.2.3 如因冻结导致其申请证书和/或学位证的时间推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2.4 乙方如需提前结束课程冻结应通过网络培训平台提出解冻申请。乙方实际享受的冻结服务时长达到经审批通过的冻结时限后,乙方听课权限自动解冻,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3.2.5 如乙方为贷款支付的,课程冻结不影响乙方在冻结期间偿还贷款,因乙方未在冻结期间按期还款导致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4.1 乙方应缴纳学杂费之和为本协议首页第一笔交费金额和第二笔交费金额之和,其中第一笔交费金额中 元为申请费,其余费用为学费。
4.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应付费用和代收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应付费用,第二笔费用的支付方式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4.3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甲方保留在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乙方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4.4 如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则乙方在付清全款后可开通与服务期限相同的学习权限;如乙方分笔支付的,则乙方在支付第一笔交费金额后可开通自乙方入学之日起365日的学习权限,乙方支付第二期交费金额后开通剩余服务期限的学习权限。
4.5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非直接支付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6 甲方仅针对学费向乙方开具发票,代收费不开具发票。
5 用户使用规则
5.1 乙方确认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能力对乙方使用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课程服务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5.2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自己的网络培训平台账号、密码泄露,从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发现账号及密码泄露的,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遗忘密码的,可向甲方申请重置密码,但用户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否则甲方有权本着为用户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5.3 账号只能由乙方个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共享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网络培训平台培训课程相关内容、与他人共享账号、将自己的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网络培训平台内容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6 技术设备
6.1 甲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维护网络培训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乙方得以顺利参与培训课程,对乙方在参与培训课程中所遇到的与在线直播、视频回放、资料下载等有关的问题及所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回复,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的中断或停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乙方须自行配备上网参与培训课程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移动通讯设备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因乙方自身网络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享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自行支付网络接入所需的费用(电话费、上网费等)。
7 个人信息
7.1 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申请或者撤销其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任何已缴纳的任何费用。乙方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用户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7.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以下情况外,未经乙方事先许可,甲方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乙方个人信息:
7.2.1 为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所必须;
7.2.2 适用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命令、法律程序或政府机关要求;
7.2.3 受行政、司法等主管机关要求,甲方可在主管机关要求范围内向主管机关提供乙方个人信息。
7.3 乙方授权并同意甲方为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之目的,在下列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
7.3.1 因甲方自身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导致用户信息转移;
7.3.2 与甲方关联公司、合作方、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供应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