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对勘察情况的评价工程地基土情况与勘察报告勘察结果相符,所提供的技术数据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对设计情况的评价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1、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1、该工程基础、主体、装饰、保温节能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工程所有材料全部实行合格证并复检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3、工程资料管理符合文件及相关规定。
4、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程序基本符合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
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正常,确保了工程质量达到良好的效果,工程质量总体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