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证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工厂转让合同。具体如下:
一、 甲方将位于(工厂具体地址)的工厂(面积m2,合同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工厂的经营权及房屋租赁合同、机器设备、生产物料、人员客户、经营权益等随之转让给乙方,甲方书面附相关合同书、交货合同、税、费、单据、营业证照、注意事项等清单。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厂转让费用人民币元。 (大写圆整)。甲方收款后,经甲方开收据签章后给乙方。
三、甲方的相关义务:
(1)甲方需详细告知乙方因工厂相关需要缴交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用、房租费用、管理费用、卫生费用、人员薪资费用、进货、出货费用、其它费用等)、所需要的手续合同、所经手的
人员和联系人等,并知会房东等相关人员。
(2)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工厂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订货/出货合同样本、订货电话、客户电话、员工电话及紧急联系人电话等。并与乙方一起与房东协商,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与房东协助乙方的证照办理、生产经营、与村委、工商、治安、税务等相关的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其它相关事宜等。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益。以上与甲方及房东等的相关事宜可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3)甲方详细交接工厂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技能特长、健康状况、薪资标准、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
(4)甲方缴交清楚以前与甲方签约的相关合同,结清以前所有与甲方相关的债权债务。
(5)甲方详细交接各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度、周边环境、近期市场行情、相关竞争对手、注意事项、工厂安全、工厂的优势、劣势等相关情况,不能刻意隐瞒对乙方不利的信息。
(6)甲方应切实履行以上相关义务,当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此,乙方表示感谢。
四、乙方的相关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按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
写收据经甲方签章后给乙方。
(2)乙方应履行甲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按时缴交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卫生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因
造成甲方的困扰。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损甲方利益的商业信息,不可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五、违约责任:
(1)以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自甲乙双方及公证方签约后
生效,若任一方有未尽责任的情况出现时,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违约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相关责任,
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3)公证方对本合同及相关内容有保密责任。
(4)不可抗力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回避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与公证方一起,三方均
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