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并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项目的损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双方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2、 双方协定相关协议后,共同商定研发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相关人员的投入、经费等内容。
3、 本协议为总协议,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二、工艺要求: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文字、图案、材质及尺寸进行制作。(供方收到需方预付货款后10日内提供产品小样5-10个,经需方确认后,按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验收:按照国家轻工行业QB/T3562-19__玻璃酒瓶)标准执行,料色以样品为准。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纸箱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交货时间:预付款到帐,打样确认合格后30天内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