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号),双方于XX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取名,现年岁
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
2、婚生女由男方自行抚养,不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女儿
4、男方应当提供探望权利,不得无故拒绝女方探望
但如果男方发现女方存在不利于女儿成长的情况时,有权拒绝女方探望
具体探视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各自持有的部分分别由双方各自所有,不再进行分割
四、债务的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