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学生xxx,系钢管xx校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监护人:xxx。
xxx、xxx两学生于二零XX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学课期间,在学校操场活动器材上玩耍时,随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从双杠上强行拉了下来,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胫骨螺旋形骨折。经宝鸡市中心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平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
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梁家裕同学承担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
2、再由学校通过保险公司等渠道一次补偿魏子健伍仟元整,(¥5000.00)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剩余陆佰元(¥600.00)有科学老师盛建军同志承担。
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魏子健家庭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
4、魏子健左腿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魏春发监护督促,梁成斌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xxx监护人:
乙方xxx监护人:
二零XX年三月十四日
甲方:桐川小学法人代表:乙方:监护人:
乙方于20xx年月日凌晨12时不慎从学校床上跌下,摔伤右肩部致使右锁骨骨折,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到庆阳市中医医院进行治疗,经治疗后现已出院。根据医生安排,六个月后需再次到医院复查,并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固定钢针,使患者彻底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事故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负次要责任。因此,甲方应承担病人第一次住院的治疗费及医药费共计6350.50元;第二次治疗费、陪护费共1500元。两项总计7850.50元。(大写:柒仟捌佰伍拾元五角整)
二、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交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