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如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___进行餐饮(特指盒饭)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的位置及经营商品的质量保证
按合同约定甲方允许乙方在___进行餐饮(特指盒饭)经营活动,乙方所经营产品及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证书许可后经营。
第二条 经营期限及经营时间
经营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月) 经营时间自每天 点起至___点。
第三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摊位的租金为: 大写(¥ 元)。
2、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人民币(小写)___元(大写) ,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 元(大写)____。
3、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 个月租金: 。(人民币大写),另外应支付 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水、电费:
1、 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自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电费按______元/度计,水费按______元/吨计,此价格均随国家牌价浮动而随之浮动。乙方须在每月的前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费用。
2、为确保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电费,乙方须进场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水、电保证金(人民币)¥ 元。
3、 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甲方应在乙方归还甲
第五条 撤场
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5日内,乙方将摊位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保
2、 如乙方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有权扣押乙方在摊位内的财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为止。乙方在未付清应付甲方款项情况下自行离店超过十日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乙方在摊位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上述财物。所得款项用于弥补乙方尚未付清的各项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补交。
第六条 税费
经营中所产生的税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欠缴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如再拖欠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采用停止供电,终止乙方现场经营等措施。收回乙方经营场地,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自违约之日起至清出场地之日止的滞留时间,甲方按所收取各种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收取。
2、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在无法定或约定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履约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歇业,每歇业一天,乙方按日租金的双倍标准赔偿甲方,作为对损害甲方形象的补偿;若擅自歇业超过7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地,且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通知甲方,需甲方认可。(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营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