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按期上缴承包费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月 年
保证书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
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泸州市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的通知要求,保证按照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切实维护好工人的合法权益,我代表 承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愿接受贵公司的处理。
1、 没有按月支付工人工资的;
2、 拒付工人工资的;
3、 虚报瞒报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的;
4、 发生一起因拖延、拖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发入工资而引发投诉、集体上访、堵塞交通妨碍公共交通秩序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 对讨薪工人采取暴力手段的;
6、 没有按时向项目报送“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的;
7、 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
如发生以上行为之一的,自愿接受在贵公司分包 工程造价总额10%罚款,并在3日内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后果自负。 以上情况,特此承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推行项目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实现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 承包性质
1、以施工 项目工程的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