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具体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缴,乙方不持异议。
第八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乙方必须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应当保密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务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在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