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1、附加条款:
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2卖方负责良好的安装、售后服务。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双方具备同等的效力。卖方、买方的任何书面单方义务承诺,一经对方接受,也构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1.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1.6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
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附件
二:《电梯参考规格表》;
附件
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附件
四:《 电梯技术规范》;
附件
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
附件
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附件
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