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