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石部件验收标准:
1.面颜色清纯不混浊,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色泽一致、接缝均、周边顺直、镶嵌真确,板材无裂缝、掉角、缺楞,板材反面无细小气孔。
2.板材拼接处接缝整齐、过渡自然、结构稳固。
3.无刺鼻化学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