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
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
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
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