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工商管理费用、税收、水费、电费等费用。凡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水费、电费(按表计算)等费用,乙方应在收款收据开出后五日内足额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在收到乙方交齐的房屋租金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件1)、《消防设施移交书》(附件2)、《消防目标责任书》(附件3)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乙方对该房屋内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乙方放弃收回/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与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有自然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和增设的它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装修、改造或增设室外设施,须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污染、改变、损毁房屋内外结构、墙体和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因第三方原因(如停水、停电和治安事件)造成乙方损失,以乙方处理为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协助。
(七)乙方不能违反消防规定使用消防通道或其他消防、配电专用空间,不能占用公用部分,否则,应无条件拆除;不听劝阻又拒不拆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装修改造,须将书面装修方案报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房屋内外结构。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强行制止,不听劝告强行施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执行;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因本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经营性广告设置
甲方为乙方指定广告(包括牌匾、实物等)尺寸:_____________和摆放位置: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免费摆放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时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安排,不得破坏楼面。
第十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乙方的社会责任
乙方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和本地有关政策、法规(含计划生育),执行国家和工会大厦有关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门前卫生、秩序、美化等三包工作。否则,应对发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所有权和出租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所有权人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甲方出租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出租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作为担保人。如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战争、地震、风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因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该房屋被政府紧急征用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