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如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金额时,上述约定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行使要求除赔偿违约金之外,补足其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六条股权的托管
6.1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方向丙方书面将首期转让的_____万股股权之外的共计_____万股股权,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协认签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托管期内,丙方的托管权限为除有限制的最后处置权以外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含红利、送股和转赠股本等)表块权、提名权、提案权等。
6.3托管期间,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使用于损害甲、乙方合法权益的行动中;如丙方违反前述托管使用权的规定和约定,甲、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股权托管,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4托管股权数量依股权过户交割行为的实施而等额减少。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协议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丙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股权过户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