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便于各单位、全校师生及早安排暑假前后相关工作,现将暑假放假、下学期开学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7月12日学生正式放假。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可离校。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学校、院部安排的各项工作,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可离校。7月15日机关行政人员正式放假。暑假有工作任务的,由本单位自行安排。
二、开学安排
1.8月31日,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师、机关行政人员到岗,各教学单位部署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2.9月2日专转本新生报到,9月2日、9月3日老生返校报到。9月4日升国旗、新学期上课(包含专转本);
3.9月4日-9月8日学期初教学检查周;
4.9月9日、9月10日新生报到,9月11日开学典礼。
三、相关要求
1.放假期间,学校实行三级值、待班制度。学校设总值班,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24小时在校;校属各单位须安排人员待班,待班人员待班期间须24小时在宁;安全保卫部门要安排人员24小时在校值班,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单位须根据实际认真安排好放假前后及开学前有关工作,切实做好值班、待班工作,学校值、待班安排由校办另行通知。
3.教务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暑期专业实习实践阶段安排以及开学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4.学务部要统计各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
5.后勤保卫部门要在放假前后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假期防洪、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工作,督导食堂做好留校师生餐饮、住宿、留校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6.各单位领导,相关值班、待班人员须确保通信畅通,如有突发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处理。
特此通知。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