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