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 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 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 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 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 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
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