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2、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人:
身份证号:
住所:
协议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男方与女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归女方所有。
位于的房一套归女方所有。
位于花园小区房子一套归男方所有。
三、鉴于女方多年来照顾家庭和抚育女儿,以及未来就业和生活的不可预见问题,男方向女方给付贰拾万(¥200,000)作为补偿。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据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六、如产生争议,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