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施工
5.1要求达到珠海市规定安全文明合格工地标准,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2安全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6、合同价款与支付
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6.2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大写):柒拾捌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人民币),¥:785919。00元。
6.3承包方合同价中已包括了业主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4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执行厂房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主材品牌、质量标准以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为准,采购的材料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需检测的材料按规定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费由承包方负责),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用于工程。当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否则,由承包方承担。
7.2大宗材料必须由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确定样板后按样板进行采购和验收。
8。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执行厂房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9。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份数: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11。增加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