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4、乙方完成委托咨询和服务事项后,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赔偿;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
2、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保留追加赔偿的权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导致业务延误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导致业务无法继续办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关条件原因导致没有继续办理必要的,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条款的变更
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对方同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生效,否则相对方将不予承认变更后的协议。
第九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到甲方拿到证书并支付合同金额给乙方为止。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在甲方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代理事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协商顺延期限。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