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私自将租赁物或相关设施设备出售、出租、移作他用,影响乙方生产的.
9.3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9.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按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5.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
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7.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8.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双倍当年租金。
11.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
附件一租赁物业及租赁建筑物面积示意图
附件二设备装置物品清单
附件三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