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推荐前已经全面了解学院就业推荐制度与流程,已接受就业前安全和就业注意事项教育,并承诺认真、全面按要求执行,按时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2、在应聘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推荐表所有信息和身份证、学历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材料都是真实的。
3、本人已经认真听取甲方就业指导部门对就业推荐单位用人性质、就业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况的介绍,对用人单位已经做了全面的了解,经过慎重考虑并已经取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我同意到甲方推荐的单位面试和就业。
4、在前往用人单位报到前到岗后,及时与家人联系,让家人放心。自行负责面试以及就业推荐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事宜,在校外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与学校无关。
5、按时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到岗后遵守用人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不泄漏用人单位秘密,不做有损用人单位利益和甲方声誉的事。
6、甲方根据乙方专业技能的实际水平,按照甲方《关于设定学生就业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就业推荐。乙方因就业推荐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上岗后在工作中如有困难需要帮助解决,应向班主任和就业指导部门(或驻外办)反馈。如离职应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在未进行多方沟通和妥善处理前,不得私自离岗。
8、在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理解社会现实,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解决,通过合法程序妥善解决问题,不应有过激的行为。
第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接受就业推荐并成功就业(包括试用期)后终止。
2、乙方通过用人单位面试,并上岗后即视为成功就业。
3、甲方为乙方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提供免费的居间服务。
4、当乙方接受甲方的就业推荐时,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培训合同关系终止,乙方可以继续在宿舍中居住7天。
5、甲方发出的通知以送达以下地址或者拨打电话视为送达。
乙方的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若乙方变更以上通讯方式,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同意将其肖像和姓名无偿用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广告宣传。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维护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定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两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逐条明确。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等,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