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因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第三方侵权造成管理账户内资产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均有义务配合对方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主张权利,以挽回损失。
8、争议的处理与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合同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市,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本合同包含________个附件,为本合同生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内容: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领域
1.1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